节选自:黄鸣博客。标题后加的。
我在博客上写了一篇《什么样的人企业坚决不用》的文章,分析了不执行的原因是由于认知出现了偏差,把上级的意思按自己的理解执行,不同的理解出现了不同的执行后果。不执行还有一个原因,就是执行态度,认为不执行有不执行的理由。为什么上级的话是对的,为什么我们提出理解要执行、不理解也要执行、在理解中执行(怀疑作者原意是“在执行中理解”——博主注)?这是由于上级与下级,老板与下属所处地位不同,所承担责任不同,所追求的目标不同而造成的,这种差异体现在几个不对称上,正是这几个不对称,决定了要完成公司目标,下级必须执行命令。
第一个是信息不对称。有人说公司高层高高在上,我在低层,当地的情况我最了解,所以我不执行,这是很多不执行员工的借口,这是信息不对称。你站在这么小的一个地方,你在井底,你把井里的东西都看得明明白白的,与公司大局相比也是井底之蛙,你就看那么大的一个天,老板要在上面看井,想要看得明白,放个探测器下去,甚至放个人下去,什么都解决了。但是你看上面看不见,老板想知道就能知道,不想知道是不让这事情阻碍整体的行动,而且在执行细节上,老板会给你空间,比如说走的这个大方向必须是正确的,至于怎么走,走哪条路老板是不会干扰的,这与个人能力展示不矛盾;
第二个资源不对称。下级掌握的资源,人力、物力相比公司而言只是一小部分,而老板既然是你的上司,他掌握的人、财、物肯定要比你多,而你如果和公司的执行方向相反,这是分散人财物,是破坏性的,反方向作为的时候会造成一些干扰,甚至是负作用,把原来剩下的那部分资源也给侵占了,失去了效用;
第三个目标、任务的不对称。当兵的不能站在高处理解公司的使命,比如说诺曼底登陆,大家都知道历史上诺曼底战役是因为佯攻才成功的,假设有一个军队去佯攻,这支军队担负任务的危险性很大,要么死半个军,要么全被歼灭,结果这个军长想,我要死半个军,甚至是一个军的,我坚决不做无谓的牺牲,我坚决不执行,这个佯攻就没办法打。而二战中正是盟军坚决执行了佯攻计划,希特勒虽然也做了大量的间谍工作,但是就是因为不知道盟军从哪攻,正是这种战略上的“耍花枪”,才为诺曼底战役赢得了最后胜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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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面是从方刚的博客转来的,标题也是他的。
上面说的总的来说都没有说,只是说得太绝对,稍稍补充一下,就成立了。
公司高层高高在上,虽然是看得远。但是未必这个高层看得准,高层因为没有对下面的业务的竞争现状有一个全方位的了解,也许看到了一二三,但他没有看到四五六。所以高层应该在与低层好好沟通,充分了解情况之后,再做决定才是王道。否则,碰上一个没有太大能力的领导,那就是瞎指挥。
对于上面三点所说的破坏性执行,是管理中比较容易碰到的情况,涉及的因素很多,比如:下级对上级的个人能力不信任;公司里面分派系,A派系领导的指令B派系的下属自然不执行;员工面临跳槽、对薪水待遇不满、对奖惩不满闹情绪,造成对下达的指令阳奉阴违,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等……问题。对于不同情况产生的矛盾,应该用不同的手法去消解矛盾。如果全采用“这样的员工用不得”来往下属身上套,然后一脚踢走了事的画,那么这个领导未免也太没有管理水平了,也许,真正的核心矛盾就是该领导本身。
[乱谈者:彭毅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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